根据中共泸州市委、泸州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、泸州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<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按照11月9日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要求,为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整改力度,确保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,泸州市于2015年年底前将完成单位行政办公楼、市属学校、医院等公共建筑近千处没有和不符合条件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。市属管理的主要干道、商业街、过街天桥、地下通道、公交站点、公共厕所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。
这些无障碍设施建设、改造完成后,将大大提升泸州市城市无障碍环境,为全市残疾人出行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。(杨义坤)